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部82号令即《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》:"记录并留存用户访问的互联网地址或域名","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、停止传输违法信息,并保留相关记录,能够记录并留存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","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息","应当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记录备份的功能".
互联网在创造商业价值,网络上泛滥的色情、反动、暴力等内容也干扰着我们的日常生活,尤其可能借助互联网产生泄密、谣言、非法言论等问题时,按照公安部82号令要求,我们需要网络行为管控和审计工具,实现以下要求:
1. 行为管控
管控内网用户的互联网访问行为。包括过滤色情、反动网站,尤其非法论坛、BBS等;过滤用户向公网BBS、论坛发布的言论;对用户使用QQ、MSN、等聊天软件进行限制;用户收发的Email要全面管理和过滤,避免用户与非法组织通过Email联系给单位造成影响;向公网上传的文件同样需要控制;以及用户发生的其他各种网络行为进行全面管控。
2. 行为记录
记录用户访问的URL地址、网页标题、甚至是网页内容,向公网论坛、BBS发布的言论、包括向公网Email站点张贴的WebMail内容,用户使用QQ、MSN、飞信等IM的聊天内容,全面记录用户收发的所有Email邮件,以及其他各种网络访问行为。全面的日志记录既满足公安部82号令要求,同时为日后的网络行为审计提供基础。
对于单位老板和高层领导,其网络访问行为可能涉及公司机密和发展,SINFOR AC通过特有的“老板Key”技术,只要用户持有该“老板Key”,其产生的所有行为记录AC将不做任何记录,化解了老板的后顾之忧。
3. 日志存储
按照公安部82号令要求,至少保留用户行为日志60天,海量的日志信息如何存储,而且便于统计、查询、审计、自动报表等。
传统的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已经无法满足用户的以上需求,而深信服科技的SINFOR AC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在提供行为全面管控功能的同时,亦提供强大的行为审计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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